86考网
会考成绩查询
您的位置:首页 > 财务会计 >

会计基础知识: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

作者:86考网 发布时间:2013-09-05 18:23:01 [手机版]
摘要:会计基础知识: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,(1)诉讼时效自你第一次主张债权被据开始算起,但是最长不能超过借款日起20年;超过20年当然也可以主张,但是债务人就可以以
  (1)诉讼时效自你第一次主张债权被据开始算起,但是最长不能超过借款日起20年;超过20年当然也可以主张,但是债务人就可以以超过最长保护期限为由拒绝履行债务,并没有实际意义。

  (2)说道举证的问题,因为这个借款合同是一个普通债权债务关系,所以适用正常的举证责任制度,也就是谁主张谁举证,如果你想证明自己不断地在主张债权,那么只能是由你来举证,债务人没有为此举证的义务;

  在实际操作中最简单又有效的留证方法就是在每次主张债权的时候;如果对方承诺一个还款期限,那么就请对方留个字据,这也是合情合理的。如果对方拒绝履行还款义务,则你可以据此采取诉讼方式解决。

  (3)在承诺期限到之日起两年内,你可以通过再次主张债权来达到诉讼时效中断的目的,同样的,不能超过20年的限制。

  (4)至于借款利率,只要在国家限定的借款利率的上下限之间选择,法律就予以支持。超出的部分,法律不保护 但是债务人愿意履行,法院不强制干预。

  《民法通则》对借款纠纷规定了2年的诉讼时效,但这里所指的2年并不是简单地从借款日起计算,而是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起计算。《民法通则》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:“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,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,从中断时起,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”。是否已超过诉讼时效还应视具体情况而定。


标签: 会计基础知识: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
相关推荐
86考网声明:
(一)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,本网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,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。
(二)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,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。如有内容、版权等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。联系方式:邮件 jiansou123#126.com
最近更新
网站地图 | XML地图 | 手机版 | 标签
版权所有 © 2005-2022 www.kaoshi86.com 会考成绩查询 All Rights Reserved
本网站所有信息全是来源于互联网,如有侵权请来电咨询! 粤ICP备15072123号